第49章 水火

卜豌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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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露未晞时分,靳宛等人从靳家村出发。

    等抵达小镇,街道上已布满行人,显得热闹非凡——除了住得远的人们,小镇附近的村庄,每日都会有村民来做营生买卖。

    在三鲜楼前,钱掌柜让伙计把竹筐抬进去,他带着靳宛、大个子返回家中。

    由于钱掌柜太过急切,故而一到地方,靳宛一刻也没耽搁地忙了起来。

    检验过收集而来的桑根、桑耳,她便吩咐钱家的下人,把桑根拿去剥皮,除掉黄棕色栓皮。又挑出两个桑耳,让人拿去干烧。

    靳宛自个儿也没闲着,她得给钱夫人煮一锅三七粉粥。

    先称了三七粉3克,粳米100克,取大枣5枚,冰糖少许。

    靳宛将大枣去核,和米一块儿洗净。再和三七粉一同放入砂锅内,加适量的水煮粥。

    等到下人烧黑了桑耳,靳宛就将其拿来研碎成末。旁边,大个子受她支配,有模有样地搅拌锅里的粥。

    磨成粉末之后,她舀了一小汤匙的量,用油纸包好拿到钱夫人的房间。

    钱掌柜正陪自家娘子说话,见少女进来了,赶忙起身让座。

    靳宛开门见山地问:“钱掌柜,你家里有酒吗?”

    “要酒做什么?”钱掌柜下意识地问出了声。

    酒和醋都是难得之物,他费了不少心思,才从游商那里买到一些。那些酒是三鲜楼,能压过镇上其它酒楼的秘诀所在,俨然被他当成了镇店之物。

    “这桑耳粉,得放嘴里后用酒服下。”钱掌柜要追问,靳宛也不遮遮掩掩,干脆利落地说明了自己的用意。

    她看了看虚弱的钱夫人,又挑眉对钱掌柜道:“我知道钱掌柜的酒楼里,是真的有酒卖,不像其它酒楼光挣个噱头。眼下为了医治钱夫人,以钱掌柜的爱妻之心,应该不会吝啬那点儿酒吧?”

    这里跟她前世所在的世界,真的很不同。

    明明文明程度不低,却连酒醋都不常见。目前仅有三大帝国之一的威灵帝国,掌控着酿制酒醋的关键,即运用酒曲的技术。

    靳宛所在的镇子,仅是乌国的一个小镇,隶属于三大帝国中的隆凰帝国。隆凰帝国兵强马壮,是三大帝国之首,而威灵帝国则以商贸业著名。

    酒、醋、柞蚕丝,是威灵帝国的三大经济支柱。靠这三样物品,威灵帝国敛了不少财,已然成为最富有的帝国。

    但也正因如此,威灵帝国尚文不尚武,所以始终没办法推翻隆凰帝国的霸主地位。

    余下巴南帝国,武力中等、财富下等,便成了最弱的帝国。偏生那国家的人民无比团结,一致对外,地势又极其险要、易守难攻。

    于是,三大帝国互相制衡,在这块无边无际的广阔大陆上三足鼎立。

    帝国之下,是王国。每一个帝国下面,都有十数个王国拥护,王国内则有都城、省城、县城;城后为镇,镇下是村。

    连王国都会分贫富,其它的城、镇、村就更不必说了。靳宛的运气不是最差的,落到靳家村里,还能分点儿地来耕种,起码饿不死。

    真正一贫如洗的村庄,一年到头,全村人也没几天是吃饱穿暖的。

    由此,可想而知酒的价值有多高。虽然钱掌柜有钱,但听到靳宛说要拿酒来服药,他仍然会有些肉痛。

    不过,在钱夫人的目光注视下,钱掌柜把自己的情绪掩饰得很好。

    他面不改色地站起,对靳宛道:“我现在就去取酒。”

    钱没了可以再赚,娘子没了就是后悔也来不及。男子汉大丈夫,这点儿取舍他还是懂的。

    须臾,钱掌柜端着一小瓶酒过来。

    床边坐着的靳宛,抬眼看着他微笑:“钱掌柜不愧是镇上的首富,这大手笔倒叫我佩服。原本我觉得这个方子太费银子,琢磨着要换个药方,如今看来是我穷眼看人贫了。”

    听了这话,钱掌柜的心狠狠地抽搐了几下。

    他张着嘴巴呆呆地盯着靳宛,越看越感到寒气冲天。

    那丫头脸上的哪里是笑,分明是一张血盆大口,就等着择人而噬呢!

    什么穷眼看人贫,她是明晃晃的公报私仇啊!就为了那一句“我很赶时间”,她要记仇到啥时候去?

    想着想着,钱掌柜竟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

    可怕的少女。

    “夫君,你怎的了?”看到他的样子,钱夫人关切地问道。

    钱掌柜恍然回神,只见自家娘子一脸关怀,眼中充满了对他的深情,而少女正似笑非笑地望着他。

    “没、没事。”他笑答,只是那笑容略带苦涩。

    见自己的目的已达到,靳宛监督钱夫人服了药,便起身回厨房。

    这时,钱家的下人捧着桑白皮,过来向她回复。

    “靳姑娘,您吩咐的事已经完成了,还有旁的需要么?”

    “辛苦了。”靳宛回道,仔细翻看了这堆桑白皮。

    半晌,她点点头说:“桑皮没问题,接下来烦劳你找个竹匾,将桑皮倒在里头晒。”

    “好的。”下人朝她微微鞠了一躬,这才带着桑皮离开。

    靳宛撇了撇嘴。

    事实证明,只要她利用好这身本事,那么无论到哪里,自己这个被村民排挤的穷丫头,都能获得别人的尊重。

    厨房内,大个子还在跟灶火及灶上的粥奋斗。

    靳宛之前就说过,大个子是个连生火都不会的人。都过去了四五十天,在这一点上,他还是笨手笨脚的。

    这不,少女刚走没一会儿,那火便被他捣鼓得快灭了。

    她回去的时候,恰逢大个子蹲在灶前,试图让火重新燃起来。

    仅仅扫了一眼,靳宛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一时间满心的无语。

    再不拯救火就彻底完了,于是她无奈道:“我来吧。”

    听见靳宛的声音,大个子一言不发地站起,让到一旁。

    待靳宛蹲下续火后,他才深沉地说:“我命里缺火。”

    “所以,这就是你连火都不会生的理由?”靳宛只觉好笑,头也不抬地回道:“那我不会游水,是不是意味着我命里缺水?”

    手笨就手笨,还找这么多借口。看他那样子,以前多半是个贵族子弟,也难怪做不来这些事情。

    大个子没有再说话。

    靳宛生好火站起,无意间看到他脸上沾了点碳灰,便十分自然地伸手替他抹去了。

    青年眼中精光一闪,忽然定定地看着她,很是玄妙地说:“水火不容于一身,却能够两相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