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群雄毕集

飞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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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余两张,就在那只诡异的铜像“纵目”上,一张写着“石妙手”,一张写着“司琴”。

    丁峻知道,司琴是石海妻子的名字。石海的钱包里装着司琴的照片,那是一个五官敦厚、面目温和的乡下女人。

    “石叔,我会留下来,你赶我,我也不会走。”丁峻说。

    他不喜欢过多地表述什么,决定一件事,就脚踏实地去做,绝不轻易改变。

    “小丁,我已经请了好多帮手来,真的不用你插手。你是小海的好兄弟,他已经死了,我不能再扯上你。放心,这里的事一定能顺利解决,到时候我再请你来——”

    说到这里,石妙手停住,因为这些话根本说服不了任何人。迄今为止,收到“古格银眼催命符”的人全都躺在坟墓里,没有一个人敢说“解决”,更没有一个人曾经“解决”这样的危机,除非是死。

    “石叔,我决定了。”丁峻坚定地说,仿佛每一个字都是一枚钉子,都被他重重地砸进面前的老木桌里去,“我发过誓,石海的事就是我的事,除非我死,这誓言会一直存在。”

    女孩子望着丁峻的眼神中,瞬间充满了尊崇与感激:“谢谢你丁先生,我是代司琴和她肚子里的孩子谢你的……”

    石妙手终于放弃了自己的固执,挥挥手:“好吧小丁,谢谢你。”

    丁峻点头,代替回答。

    “方晴姑娘,请帮我招呼一下客人好吗?”石妙手说。

    女孩子向丁峻微笑:“丁先生,请跟我去隔壁可以吗?那边安排了沙发,比较舒服一些。”

    丁峻起身:“石叔,节哀顺变。”

    石妙手忽然苦笑:“其实,我们……我和小海早就预料到会有这一天的——谢谢你小丁,你去休息吧。”

    女孩子带着丁峻出来,向左边的另一个门口走过去。

    “我是方晴,请丁先生多指教。”中途,她微笑着向丁峻伸出手。刚刚,她已经偷偷擦干了眼角的泪花。

    “我是丁峻。”丁峻很有礼貌地跟对方握手。

    方晴的眼睛极为有神,眸子又黑又亮,如浸在冰水中的两粒黑葡萄一般。她的睫毛浓密修长,末梢微微上翘,仿佛深垂的帘幕。

    丁峻能够判断出,有着这样一双眼睛的女孩子,定是聪明慧黠,机智过人。

    再有,方晴走路时,声音很轻,那是长期练习轻功的人特有的走路方式,仅仅脚前掌的一半落地,全凭关节韧带的反弹之力起步,膝盖以上部分,百分之百保持绝对平衡。

    方晴穿的那件黑皮风衣的袖口、两侧腰眼,都有一小块地方微微隆起,很显然下面藏着微型武器,应当是尺寸极为迷你的短程手枪。

    藏地的秋日黄昏,温度急剧下降,而方晴身着单薄的风衣、皮裤、皮靴,却丝毫没有畏寒怕冷的感觉,可见她的内功很有根基。

    “丁先生在想什么?”方晴很警觉,大眼睛会说话似的,只一闪,似乎已经将丁峻的心思看了个通通透透。

    “没有,我只是觉得有劳方小姐关照,很过意不去。”丁峻回答。

    方晴一笑:“丁先生是在阿富汗战场上见过大场面的人,能认识你,我很荣幸。”

    丁峻心底一怔,忽然明白,虽然只是初识,对方已经通悉自己全部资料。当然,身在美军三角洲部队里的那段经历没什么可隐瞒的,血腥残酷的战争在他身上打下了深刻的烙印,有经验的江湖人都能感觉到。

    “丁先生别多心,这些事都是石叔告诉我的,他说你堪称是阿富汗战场上的特种兵之王,自身的战术素养极高,以一当百,所向披靡。女孩子都是有着英雄崇拜情结的,所以我对你很好奇。放心,绝无恶意,也不敢有恶意。”方晴坦白说。

    丁峻淡淡地一笑:“那都是过去式了,现在我只是一名很普通的香港市民。”

    方晴又是一笑:“丁先生太谦虚了——”

    她跨前一步,推开了老式木门。

    门一开,一股古巴雪茄的浓雾飘出来,呛得两个人同时变色。

    丁峻向后退了一步,敏锐地注意到方晴纤腰一扭,滑步旋身后退,姿势曼妙之极。她有着乌黑顺滑的长发,绑成马尾垂在背后,一旋身之际,发梢飞云一般飘动起来,恍如一段悬崖上跌落的飞瀑,无比动人。

    她的耳垂上镶着两粒白金钻石耳钉,在即将聚拢来的暮色里,闪动着悦目的亮光。

    在香港,丁峻看多了浓妆艳抹、奢侈浮华的女孩子,但像方晴这种明眸皓齿、纤腰束素的清纯美女,却是平生未见的。

    “老石总是说要等人、等人,还等谁呢?有我们几个兄弟,难道还对付不了仇家?我早就说过,江湖上很多人都是沽名钓誉,没有什么真本事,就知道招摇撞骗。这种空手套白狼的骗子我见多了,真是的——”

    有人正在高谈阔论,门一开,屋里四个人的脸一起转过来,四双眼睛带着各种各样的含义盯视着丁峻。

    “朱爷、黎叔、秦大先生、戈大娘好,这位是香港来的丁先生,石叔的朋友,大家认识认识。”方晴站在门口介绍。

    等屋内的烟飘散出一大半,她才请丁峻进去。

    屋中四面摆着沙发,但四个人各占着一面,谁都没有起身让座。

    “各位前辈好。”丁峻向四个人点头致意。

    刚刚话正说到一半的,是一个满脸络腮胡须的大个子,即方晴介绍的朱爷。

    黎叔是个白面无须的胖子,秦大先生是个面色阴沉的瘦子,而那位戈大娘则是吊脚眼、薄嘴唇、瘦身板的女人。

    朱爷大大咧咧地挥手:“香港来的?坐吧。”

    丁峻在门边的沙发上坐下,一边说:“谢谢。”

    方晴俯身问:“奶茶还是咖啡?”

    丁峻低声回答:“咖啡好了,费心。”

    “我早说过,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怕什么?怕有什么用?脑袋掉了碗大个疤,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你们说,是不是?”朱爷继续口沫横飞地夸夸其谈。

    其他三人一起哈哈大笑,算是对朱爷的回应。

    黎叔笑嘻嘻地说:“是啊是啊,老石当医生当惯了,总把悬壶济世、治病救人那一套挂在嘴边上,人也好像转了性一样。你杀我,我杀你,你砍我,我砍你,靠耍嘴皮子有什么用?这不,人家找上门来了,先杀他儿子绝后,再全家灭门。你退,人家就进,直到把你逼上死路,赶尽杀绝……”

    秦大先生也点头:“去他奶奶的,我跟老石三十年的交情了。想杀老石,过了我这关再说。”

    两人相对大笑,那位戈大娘忽然阴森森地开口:“我只要宝藏。”

    五个字,把朱爷、黎叔、秦大先生吓了一跳,面面相觑,然后直盯着丁峻。

    丁峻面色平静,不迎不拒,眼神一转,望着端着咖啡走回来的方晴。

    “咖啡,请。”方晴说着,把一只乳白色镶金边的咖啡杯递给丁峻,杯中褐色的咖啡散发出醇浓的香气,掩盖住了屋中所有烟味。

    那三人愣了一会儿,突然齐声大笑:“好好好,宝藏,宝藏……”

    丁峻不想针对任何话题插嘴,他心中对战友石海的死存着太多疑虑与遗憾,想跟石妙手详谈,但眼下的关键,是应付“古格银眼催命符”的事。

    “我只要宝藏,无论多少人掺和这事,我都要拿走属于我的那一份。”戈大娘又说。

    朱爷继续抽烟,粗大的雪茄烟头明灭了一阵,屋内的空气又变得污浊起来。

    “喂,老朱,不抽烟你会死啊?”戈大娘突兀地叫了一声。

    朱爷一下子站起来,气呼呼地说:“好好,我出去抽行了吧?怕了你……怕了你行了吧?”

    他起身向外走,黎叔、秦大先生跟着出去。过了一会儿,戈大娘也慢慢地起身,一步步走出去。

    门开着,烟雾慢慢散尽了。

    方晴低声说:“丁先生,他们都是怪人,行为举止唐突怪异,你别见笑。其实,他们都是来给石叔助拳的。你应该知道,石叔原先住在札达县城里,现在被迫搬到托林寺来。”

    丁峻点头:“我明白。”

    通电话时,他和石妙手约定的会面地点就是札达县城。作为藏地知名的医术世家,石妙手在县城里开着最大的私人诊所。很显然,那里的条件要优于托林寺内,他仓促搬迁到这边,一定是有非此不可的原因。

    他记得,所有人加入美军三角洲部队之前,必须牢记这样一句话——“永远不要抛弃你的同袍”。

    阿富汗喀布尔巴米扬溪谷地区一战,石海单人断后,把最后的逃生机会让给他。这是他生命中最沉痛的记忆,像一座大山一样死死地压在他心上,日日夜夜不得安宁。他一直觉得,自己违背了三角洲部队最重要的训诫,已经不配做一名真正的战士。

    “那就最好了。”方晴说。

    黄昏过去,暮色聚拢,前面寺庙中的诵经声消失了,空气中只剩下时紧时松的风声。

    “据我所知,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人物会来。”方晴再次开口。

    丁峻不多问,只是静默地听着。

    方晴继续自言自语:“云贵川一带,五毒教何家,很多人都只闻其名,不见其人。这一次,石叔发出了英雄帖,何家的人回应说,马上派人过来,而且是家族中最顶尖的高手。别看朱爷他们四个吆喝得厉害,等何家的人一到,他们马上就老实了。”

    丁峻笑笑,任由方晴说下去。

    “丁先生,你对这些不感兴趣?”方晴终于坐不住,转过脸,黑宝石一般闪亮的大眼睛望向丁峻。

    丁峻想了想,低声回答:“想说的你肯定会说完,不想说的,我问你也不会说。”

    方晴无声地笑弯了腰,翘着右手食指指着丁峻。

    等她笑够了,丁峻又说:“方小姐,所有人提到五毒教都会怕,如果一件事严重到必须请五毒教何家的人出手,那就一定是件极危险、极艰难的事,而且必定跟蛊术、降头术、咒术有关。”

    方晴抬头,乌黑细密的长睫毛一闪:“你怕吗?你怕了?”

    丁峻轻声回答:“我怕,但我不会走。”

    方晴击掌:“好,我喜欢这个回答。”

    丁峻深吸了一口气,转过身,凝视着门外的无边夜色,一字一句地说:“现在,我把自己当作是石家的一份子。要生一起生,要死一起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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