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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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章

    或许是因为和薛焱的朋友们聊到了少年时期旧事的缘故,这天晚上,沈放做了一个梦。梦里,他重新见到了一些年代久远的、很长时间都没有再想起过的、几乎被他遗忘的记忆。

    夏季天黑得晚,太阳还高高挂着,路上便已经涌进一波一波下班的、放学的行人,人来人往,熙熙攘攘。

    沈放骑着个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的破自行车,车筐里塞着个书包,车把上挂着个装满新鲜杏子的塑料袋,嘴里颠三倒四哼着歌,伴着丁零当啷的天然配乐不紧不慢地穿梭在大街小巷。

    这个点儿他妈还没下班,他哥初三马上要中考学校加了晚自习所以也还在上课,家里没人,做饭时间又还早,回去也没什么意思。他索性放了学没回去就在家附近四处转转,找点好玩的东西。

    路越骑越偏,行人渐渐少了。于是在打眼看去全是在树底下乘凉扎堆聊天哄孩子的老幼妇孺之间,远处街角那四五个人高马大的少年人便显得格外突兀起来。

    沈放认出了他们。

    差不多在每个按片划分的学校里,都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文化课成绩稀烂,个人素质糟糕,又在某些方面自视甚高,觉得自己与凡人不同。他们仗着人多势众、体格健壮、心狠手黑,又或者是与某些特殊的社会人士相熟等优势而凌驾于同龄人之上,打架斗殴、欺凌弱小,甚或小偷小摸、敲诈勒索,却又因为年纪小,难以得到彻底的惩治。

    眼前这几个,便是附近有名的这样一群不良少年。

    这会儿他们聚集在一起,恐怕也不会有什么好事,不知道又在欺负谁。

    沈放眯了眯眼,果然在他们中间发现了一个矮矮的瘦小身影,已经被几个人逼得退到了墙角。

    在爷眼皮子底下欺负人,真是反了天了!

    沈放从小就正义感颇为强烈,发展到中二时期更是觉得自己拯救世界都责无旁贷,加上同这几人积怨已久,当下便“啧”了一声,脚下一用力,自行车更加急促的丁零当啷着向那几个不良少年冲去。

    年久失修的破自行车动静实在是大,街角那几个不良少年尽管在忙着既动手又动口,还是有人注意到了这刺耳的动静。

    一个黄毛非主流扭头看了一眼,立马低声骂了一句:“妈的,姓沈的那个小疯子过来了!”

    另外几人跟着看过去,也纷纷嚷起来:

    “操,他又来!”

    “怎么哪儿哪儿都有他?”

    “先走,回来再说!……”

    其中一个大约是不愿意放弃欺凌弱小的快感,手还抓着受害者的衣领,顿了下,问:“看见大的来了吗?”

    其他人边跑边喊:“还没见,在附近吧!快走了!”

    沈放骑着老掉牙的宝马一路急冲过去,到跟前扔下座驾就扑向那几个人。

    一群人呼啦啦如鸟兽散,抓着人那个也急忙放手站起身逃跑,结果晚了一步没跑掉,被沈放逮到机会连踢带打好几下,仓皇的跑丢了脚上的一只夹脚拖鞋。

    沈放并没有追出去很远,很快折了回来。跟那几个不良少年的恩怨是长期斗争,不在这一时一刻。

    空荡荡的街角只剩下沈放和方才被围在中间的受害者。瘦弱的小男孩儿垂着头坐在地上,身上的衬衫被拽的皱巴巴,看上去有些可怜。

    暂时没去管丢在一边的破自行车,沈放走到那个男孩子身边蹲下,问道:“喂,你怎么样了?受伤了吗?疼吗?……你是哭了吗?”

    问了好几声,那小孩都没有回答,而是慢慢抬起头,露出一张白皙干净却又面无表情的脸。

    那真是少年沈放见过的最漂亮的一张脸了,比他见过的所有人加起来都好看。

    小孩看上去年纪不大,可能有个十二三岁,比自己小一两岁的样子。他的体型非常瘦弱,不要说跟沈放比,就算只跟他自己的同龄人相比估计都要差很远。他身上穿着的明显是市里那所私立贵族学校的校服,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像个精致的洋娃娃。

    上下看了几眼,沈放就明白了这个小孩为什么会成为那些人的目标。

    身材还没长开,一看就柔弱可欺,却已经具备了叫同性当成情敌警惕和嫉妒的金钱和美貌,偏偏神态之间还有着那么一股高高在上的倨傲冷淡,真真就是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以及调戏逗弄的一个好对象。

    就连自诩正义如沈放,也在被他的脸闪了一下之后,当下便伸手捏了一下:“哎呀,你怎么长的怎么好看。”

    那男孩子直直的盯着他看,目光冷冰冰凉飕飕的,几秒种后一言不发扭过了头。

    沈放还有意见了:“嘿我说你怎么回事啊?我帮了你诶,这事搁在电视里可是要以身相许的。看在你是个男孩子的份上,我就不用你相许了,但至少跟我说句话吧?”

    小孩冷冷哼了一声。

    “不说算啦,伤心呐。我看看你有没有受伤啊。”长得好看的人总归是有些特权的。少年沈放没有计较小孩刚刚的傲慢和冷淡,伸出手上上下下拨弄,检查他的身体。

    听到他说伤心,小孩转过脸来偷偷看了一眼,发现他一脸笑意,顿觉上当,又转了回去。

    小孩没他力气大,又不愿意吭声反对,那点儿挣扎被轻易化解。

    夏季校服短袖短裤衣料轻薄基本掩盖不了什么异常,沈放很轻易发现他的膝盖上有擦伤,手臂上也有淤青,显然跟那些人动了手。

    沈放顿时有些后悔刚刚打得轻了,心想:这么漂亮的人他们也下的去手,下次见到一定要再打他们一顿。

    “先起来试试能不能走。”沈放扶他站起来,口中随意说道:“我叫沈放,在一中初中部。你叫什么名字呀?”

    问了三遍,小孩总算开了金口:“我不告诉你。”

    “嘿,你行啊。”沈放看着小男孩漂亮的脸蛋,越看越觉得可爱,嬉笑着说,“你要是不告诉我,我就叫你宝贝儿。”

    细论起来,少年时代的沈放,其实也很有流氓的天赋的,打架斗殴,调戏大姑娘小媳妇,都做的十分得心应手。只不过,一是他有分寸,二是嘴巴甜,最重要的还是长得好看,所以依然很得人心。别人提起沈家小二,更多的还是半真半假地嗔一句“那个小混蛋”。

    面对着沈放的言语调戏,小男孩又不说话了。他大概已经聪明地推测出能吓跑一群不良少年的人恐怕也不是什么好货色,深感才出狼窝又入虎穴,狠狠瞪了沈放一眼:“哼。”

    小孩的腿脚没什么大问题,只是因为膝盖受伤不能走太快。沈放捡起摔在地上的一塑料袋杏子和书包,又扶起自行车,原样把杏子挂在车把上,书包塞车筐里,长腿一迈跨上自行车:“上来吧宝贝儿,我载你去医院看医生。”

    “我不去医院。”

    “你的伤不能不处理,万一留疤多难看啊。”沈放笑着看他,想了想,建议道,“我家就在这附近,不然去我家?”

    沈放说这话时其实没报多大希望,毕竟看这小孩的态度,似乎对他还挺有敌意的。他口中虽然是提议的语气,脑子里却在琢磨着不然把这小孩强行鼓捣到医院里去。

    没想到那小孩看了他一会儿,慢吞吞地走到了车后座,说:“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