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少地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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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元鸥自然也没有跟谷毅去听唐玩,她需要时间和空间来整理下自己的心情,因为她有种预感,卢云也不可能就这么回去的。

    而且,元鸥自己也有很多话想要跟她说。

    经过昨天谷毅那一番变相开解,元鸥的心情神奇的平复了很多,已经能够冷静下来思考问题了。

    昨天的见面之所以以失败而告终,主要原因就是她和卢云两个人的情绪都太过激动,双方都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见到了对方,然后在各种井喷式的情绪中陷入了思维混乱,自然而然的就不知所措,最终只得落荒而逃……

    客观的说,元鸥和卢云两个人谁都没有对不起谁,谁也没有真正怨恨过谁,彼此怕也是世上最珍惜彼此的人,所以只要能平心静气的坐下来聊聊,结局必然不会太差。

    弄明白了自己的心情之后,元鸥觉得已经有信心再次面对卢云。

    十点多的时候糕点屋那边打来了电话,赵莹十分为难的说道,“小老板,昨天那位客人又来了,她说一定要见到你。”

    正准备出门的元鸥自然不会拒绝,让赵莹转达在昨天的茶馆见之后就挂了电话。

    再次见面的母女俩已经没有了昨天的紧张,虽然还是有淡淡的尴尬,但已经比上次好太多了。

    卢云今天没有化妆,美丽依旧的眼睛里有淡淡的红血丝,整个人都显得很是憔悴。

    想来,她昨晚定然也跟元鸥一样彻夜难眠,这次的会面也是在重新整理了思绪之后才下的决定。

    元鸥看了她几眼,“吃早饭了吗?”

    卢云下意识的抬头,显然是没想到她会这么问。

    “这里的特色茶点很不错的,”计划开新店的元鸥早就将本市数得上的餐饮店铺全都研究了个遍,因此哪里的什么好吃那是门儿清,“我记得你胃不大好,先吃点东西垫垫吧。”

    卢云看上去似乎很有哭一场的欲/望,但她也知道这样的氛围来之不易,只强忍着眼泪点头,心里又是心酸又是欣慰。

    元鸥叫了一份招牌的红茶叉烧,又叫了点汤水,看着她吃。

    卢云哑着嗓子道,“你也吃点吧?”

    元鸥替她倒了女性补气血的汤水,摇摇头,“我吃过早饭了,你吃就好。”

    卢云哎了声,夹了叉烧,一口一口慢慢的吃。

    一直等到卢云吃的差不多了,元鸥才开口问道,“那个老张是做什么的?他对你好吗?他的孩子好相处吗?”

    卢云一个没忍住,眼眶里又滚出眼泪来。

    元鸥叹了口气,抽了几张纸巾递过去。

    “老张,”卢云冲她笑了笑,擦擦眼角,“他是倒腾粮食的,人很老实本分,生意做得很大。他原来的太太不恋家,貌似风评不好,孩子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他儿子也挺懂事,对我也挺尊重,现在在国外念书……”

    说到这里她就说不下去了,因为越说越觉得元鸥可怜。

    人家的孩子都二十四五了还能在国外无忧无虑的念书,连大米一斤几块钱都不知道,可自己的孩子却小小年纪就失去了天真的资格,独自一人在外漂泊,得造作大的罪啊!

    元鸥明白她的心思,只是故意不说破而已,“那就好。你这次来,他知道吗?”

    卢云点点头,脸上露出点幸福来,“说起来,还是他主动让我来的,如果不是生意忙,他就陪我一起来了,”说着,她又看了看元鸥,“他还挺想见见你的。”

    元鸥轻轻笑了下,算是拒绝,“非亲非故的,见我做什么呢?”

    卢云张了张嘴,也没强迫她。

    两人安静的喝了会儿茶,卢云又道,“你爸,”见元鸥眼中迅速弥漫的警惕和憎恶,她也带几分恨意的哼了声,“这辈子完了!”

    因为他的老婆孩子都跑了个干净,根本就没人赚钱养他,也没人规劝,因此渐渐地就多了些游手好闲的毛病,村里的人都避之不及,加上这些年村里的人基本上都外出务工去了,周围竟是一个活人也没有,荒凉的很。

    老张生意做的大,身边总是跟着两个的壮汉,那年他陪卢云回去寻找元鸥的下落,刚好又碰见她爸爸醉酒撒泼。本来老张也不打算计较的,可那混账男人斜着眼对着卢云破口大骂,还捎带着慰问了老张一家。老张顿时就怒了,趁天黑的时候让手下的人打折了他一条腿,结果卢云知道后非但没生气,反而事后又偷偷回来,找了人直接就把他给送到当地的精神病院去了。

    要是放在大城市,想要住院也是不容易,单是有效证明就够烦死你的,可是在这种小地方,而且还是一家并不怎么正规的精神病院,基本上有钱就行。更何况这个男人常年骂骂咧咧,看着也跟疯子没什么区别了……

    就这么着,这个做了大半辈子孽的男人消失竟也没人知道,就算有人发现了也不会关心,以后的悲惨简直可想而知。

    卢云讲述的时候语气十分平静,可是眼中的恨意和痛快却是明晃晃的。

    听完之后,元鸥老半天都不知该作何反应。

    自己曾经的噩梦原来早就已经不是噩梦,而且就连现在是否还活着也未可知,就算是活着,估计也是生不如死……

    说她不孝也好,怎样也罢,在这一刻,元鸥的心头无比轻松!

    太好了!

    这是报应!

    所以说,女人,尤其是母亲,本身就是一种神奇的存在,她们可以温柔似水,也会在被触及底限时暴怒,更会在积攒到足够的能量之后疯狂反击!

    元鸥无比畅快的笑了几声,长出一口气,对卢云道,“谢谢你。”

    卢云苦笑一声,“其实也不光是为你,我憋屈了这么些年,过得比牲口还不如,早就该让他尝尝这个滋味了。”

    娘儿俩又聊了会儿,见气氛还可以,卢云再次软声问道,“小鸥,真的不跟妈一起走吗?”

    元鸥摇摇头,“我已经在这里安定下来了,就不去了。”

    卢云知道这里消费高,一般人光是房租都付不起,也不知道当初女儿究竟是怎么有本事开起店来的,几次想问都被元鸥想办法岔过去,最后也就不问了。

    见卢云面露失望,元鸥犹豫了下,终究还是握住了她的手。

    卢云大喜,“小鸥?!”

    元鸥冲她笑笑,“你委屈了这么多年,别再一味的为了我了,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吧。还是那句话,继母不好当,有什么你也别往心里去,不过也别太委屈了自己,真要有什么为难的就过来找我,好歹我还在这儿呢。”

    从她握上自己的手开始,卢云就已经哭成了个泪人,听了后面这些话更是哭的上气不接下气,“你可让妈说什么好,说什么好啊!”

    看她这个样子,元鸥心里也不好受,眼眶酸酸涨涨的。

    这么多年了,时时刻刻压抑着她们的心结终于打开,雾霭散去,以后该就都是晴天了吧?

    好容易跟女儿团聚,卢云恨不得就呆在这里不走了,然而她的继子也正在暑假期间,这几天估计就要结束国外的游玩回家休息了,家里没人也不行。

    那孩子对她也算尊重,虽然嘴上不太会说,可每次回来的时候都记得给她带礼物,卢云也很领这份情,只不过又觉得愧对元鸥。

    对此,元鸥倒没什么感觉。

    主要是她本就不是那种喜欢腻着谁的性格,更何况现在早已成年,也更懂事了,知道卢云的情况后自然希望她能维护好现在的家庭,就更不会让她留下了。

    领着卢云在这里略逛了逛,也差不多就到了该分别的时刻了。

    元鸥替她装了两个今年主推,售价高昂的至尊缤纷月饼大礼盒,还有店里的招牌果干、咖啡也一样装了好几斤,又拿了三支小人参,厚厚的备了一份大礼。

    那几支参看着不大,但却是老牌药铺里都不好买的好东西,效用也很实在,几支下来也不是个小数目,看着就很体面。

    “跟你们家老张说,我不方便过去,希望他别见怪,马上就中秋了,算是我的点心意,自己用也好,送人也不落面子。”

    老张毕竟替她们娘儿俩出了气,又照顾了卢云这么久,而且还能主动帮忙找自己,于情于理,元鸥都该对人家表示感谢。

    再者,包括亲情在内的所有一切关系都是需要维护的,想要人家对你好,那么你就不能一味的接受,还得付出。

    元鸥这么做,一来也是表达自己的谢意;二来也好让对方知道自己并不是不知感恩的白眼狼,好歹让他能高看卢云一眼,以后卢云的日子也不会太难过;三么,隐隐也是个威慑:你这个媳妇儿虽然是落魄的时候过去的,但是她姑娘现在混的挺好,你要是对她不好她完全可以拍拍屁股走……

    亲眼看着飞机起飞,元鸥只觉得心中无比畅快,好像周遭的花草树木都鲜亮了许多。

    恶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多年的心结也已打开,甚好。

    心情好了大好的元鸥当即给谷毅去了短信,说自己的事情已经完美解决了,晚上做好吃的!

    中场休息的时候,谷毅的助手将手机递过来,“小毅哥,刚才你的手机来了条短信,发信人显示是夕照,需不需要现在看一下?”

    谷毅在听唐地位超然,可偏偏年纪偏小,不少人便挑了“小毅哥”这样折中的称呼,既能表达自己的尊重,又不会因为称一个比自己还小的人为“哥”而尴尬。

    谷毅拿了手机出去打电话,迎面碰上另外两个评委,随意点了下头就转到走廊拐角那边去了。

    他的背影刚消失,这两个人的脸几乎是立即就拉下来,其中一个更是重重的哼了声,“胎毛还没褪干净的呢,就敢摆着个二大爷的谱儿,什么东西!”

    谷毅这一路走出去,沿途工作人员也好,前来参赛的选手也罢,无不热情洋溢的打招呼,这无疑让他们的脸色更难看,五官都有些扭曲了。

    不过另一个人的智商显然比他够用多了,虽然眼神也明晃晃的透露出对同伴话语的赞同和对谷毅的羡慕嫉妒恨,但还是假模假样的扯了扯他,“隔墙有耳!”

    其实话一出口同伴也知道自己的举动有点太过冒失了,不过还是死鸭子嘴硬,带着点儿破罐子破摔的愤愤道,“怕什么,有什么不敢说的?”

    另一个人呵呵笑了声,心道我可什么都没说。

    他们两个一个叫孙林,一个叫文科,也是听唐的歌手,而且出道都要比谷毅早好几年,今年都快三十岁了。

    听唐势大,旗下的艺人们也都不是空架子,是以这两个人放在国内也算是当红的一线歌手了,不管走到哪里都是前呼后拥,备受追捧。

    可是自从谷毅来了,他们的风头瞬间就被压住了!

    人气高,唱功好,他妈的竟然还自己会作词谱曲!出道刚一年就火速发了张专辑,竟然还破了纪录!

    很快的,谷毅就成了整个娱乐圈的热门人物,越发的衬托的其他同行黯淡无光。

    入行晚,年纪轻,可偏偏不管哪方面都硬生生的压了他们一头,就连粉丝也有好些临阵倒戈的!这让被享受惯了高高在上生活的他们怎么忍得下去?

    还小天王,呸!出道还不到一千天的黄毛小子也配得上?!

    千万不要小看男人的嫉妒心,更不要以为会小肚鸡肠、斤斤计较的只有女人,事实上,现代社会的高压生活下,男人们的妒火一旦迸发出来,更为可怖。

    一桩桩一件件,都像细小却不容忽视的尖刺一样,深深地扎进他们心中,而最近的歌手选拔活动更是让挤压已久的不满达到了顶峰:

    大热天的谁不想在家舒舒服服的吹冷气喝冷饮?或者出去迎接粉丝们的疯狂欢呼?凭什么他们就得推掉那些名利双收的商业活动,转而呆在大本营当这些小崽子们的评委,一拖就是大半个月,而他谷毅就可以直到最后五天才出现?!

    鬼都知道任何选拔活动在前期都是无比折磨人的,选手众多容易疲惫不说,光是里面偶尔蹦出来的奇葩人物就够你抓狂,所以但得知听唐的安排时,几个心高气傲的歌手当场就不满意了。

    奈何不了老东家听唐,也只能迁怒到谷毅身上……

    借着吸烟区高大植被的遮挡,平时嘴巴就不怎么严的孙林又抱怨了老半天,什么现在的小子们越来越不知天高地厚了,见了前辈也不知道主动问好以示尊重,才出道多久就敢一张接一张的发片,翅膀没长硬的也敢开演唱会云云……

    文科却不怎么说,只是在对方停下来的时候嗯几声,偶尔模棱两可的小声附和几句,时不时的还抬头四顾,显得有些心不在焉。

    一直到再也无话可说,孙林这才慢吞吞的走出来,结果一拐弯,抬起来的脚步就硬生生的停在了半空中。

    他的脸几乎是一瞬间就白了,张口就来了句,“你怎么在这儿?”

    对面斜倚在墙上,一手拿着手机晃啊晃,一手抄兜的,可不就是刚刚话题的主人公:谷毅么!

    谷毅冲他们凉飕飕的笑了笑,懒洋洋的掀了掀眼皮子,“怎么,我就不能在这儿?”

    孙林还要再说什么,后面出来的文科就一把拉住他,“瞧你说的,老孙就是随口一问,你不是不吸烟的么?”

    谷毅微微侧脸,冲另一面墙上的挂钟挑了挑眉,“还有五分钟就要开始了,季哥打电话让我回来的时候顺路喊着你们。”

    季哥是这次选拔活动的总负责人,也是听唐歌谣部的二把手,威望不是一般的高。

    孙林不知道谷毅在这里听了多久,又听见了多少,心中正七上八下的,这会儿又骤然发现竟然差点耽搁事儿,脸色越发的不好了。

    谷毅有才,季哥又是个爱才的,他就算是晚进去会儿也不会怎么样,但孙林和文科就没这个胆量了,也顾不上跟谷毅多说,敷衍两句就步履匆匆的走了。

    走出去一大段也没听见谷毅跟上来,文科下意识的扭头一看,就见面无表情的谷毅正盯着他们看,黑黝黝的眼睛颇有些深意,顿时一阵头皮发麻。

    他刚才应该没露出什么破绽来吧?孙林都没察觉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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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收工,谷毅喊住吩咐完司机之后要走的宋征,“哥,晚上咱们一起吃个饭吧,已经说好了做上你的份了。”

    正在纠结晚上的泡面到底是吃红烧牛肉还是老坛酸菜的宋征连思考都没思考就答应下来,不过上车的时候还是有点疑惑,“怎么突然想起来请我吃饭了?不是说最近要准备演唱会的歌,不许我打扰么?”

    谷毅示意他把前面的隔板放下来,确定说的话不会被人听见之后才丢出个小型地雷,“我谈恋爱了。”

    本以为宋征至少也会惊讶下的,甚至一跃而起碰着脑袋啥的,可谷毅连台词都准备好了,眨巴着眼睛等了老半天,就听到对方哦了声,之后就没下文了。

    谷毅搔搔下巴,清了清嗓子又重复一遍,“我说,我谈恋爱了!”

    然后宋征就丢给他一个巨大无比的白眼,用挺鄙夷的眼神瞅了他一眼,“终于肯说了?”

    谷毅大惊,“你知道了?什么时候知道的?怎么知道的?”

    他明明谁都没有告诉呀!

    宋征切了一声,一副过来人的口吻,“真当老子是瞎的啊?一天二十四个小时我得有将近十个小时跟着你,说句不好听的,你小子撅撅屁股我就知道你要咳咳好吧,我视力得多不好才能看不见你神经兮兮的傻笑?而且前些日子你给我听得那几首歌,啧啧,我这么一大把年纪听了都甜的倒牙!”

    刚还一脸恶心的谷毅顿时就觉得没意思了,我还想吓唬吓唬你呢,合着是被你吓唬了!

    被谷毅脸上的小表情森森取悦的宋征心情大好,又问,“圈儿内的圈儿外的?”

    谷毅没好气的哼哼一声,用后脑勺甩他,“你不都知道么?”

    宋征得意洋洋的大笑几声,“瞅你这样儿吧,你的交际圈子也就那么大,圈内的数来数去也就那么几个,我估计你口味也没那么重,指定是圈外的。”

    谷毅又哼了声,回头瞪了他一眼,咬牙切齿的,“宋尔摩斯先生,我是不是得帮您寻么一顶猎鹿帽?”

    宋征挺无耻的点点头,“承让承让,”片刻之后又恶意满满地说道,“是元鸥吧?”

    见谷毅没反应就知道自己猜对了,他又装模作样的感慨一句,“再往前两年的话,你们这可就算是早恋了啊……”

    谷毅:心好塞,不想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