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相约大排档

泮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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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走到主干道,叫了辆出租车,南江报了个地名儿。

    这地儿许赫言也知道,就是条特别特别普通的夜市美食街,一条街都是不上档次的大排档和路边摊。许赫言笑得更开心了,挺意外南江的口味这么接地气。

    “就这家了,进去随便找位置坐,老板,来一盘炒花蛤,一盘炒蛏子,一条烤鱼,一条烤茄子,一对鸡翅,腰子、牛肉、五花肉、掌中宝、排骨、韭菜一样来六串儿,再加六瓶珠江。”

    “点这么多吃得完吗?”

    “嘿嘿,一会儿东西上来了,你就知道了,好吃得让你只会嫌吃不够,不会嫌多的。”

    许赫言从不多的几张桌子中选了一张看起来最干净的,用纸巾细心地把桌子凳子擦了好几遍:“可以了,来坐。”

    “唉,在这种地方不用这么讲究啦。”

    许赫言笑着应是,手上还是一刻不停歇的擦完筷子擦饭碗。

    南江撇了撇嘴,说:“你小子想擦就慢慢擦吧,懒得管你。”

    “追求美味和追求干净不冲突嘛。”

    “嗯,你这句我爱听,”炒蛏子和炒花蛤上桌,南江立刻麻利地掰了两双筷子,搓掉上面的灰和木刺,递给许赫言:“来,开整,别客气,这顿姐请,不够再叫。”

    说完,也不管许赫言,自己下筷如飞,空壳很快在桌子上堆起了小山。

    许赫言吃了个蛏子,虽然肉里有些沙子没吐干净,影响了口感,但味道还真的很不错,很新鲜不说,还辣得够劲,可以说比那些所谓的星级饭店大厨做的还更好。不得不承认,世界上的真美味大多都藏在这些不起眼的小街小巷中,像炒蛏子这种接地气的“海鲜”,还真的只有这种接地气的路边摊才最好吃。

    “怎么样,好吃吧?”南江满怀期待地等着许赫言评价。

    “嗯,真的很好吃。”许赫言又吃了几个,便一发不可收拾了。

    看到许赫言吃得很high的样子,南江高兴了,终于找到一个同道中人了啊!她倒了两杯酒,自己先一口闷了一杯,开始叨叨:“喜欢就好,喜欢就好,以后姐常带你来,哈哈哈,不过要背着萧然和依依,你不知道,我馋这里馋得都不行了,可她们俩非不要我来,每次我一说要来这里,萧然姐姐就要开批斗大会批斗我,说是路边摊不干净,不让我来,还有邵依依,每次就会和萧然打配合,带我去吃那些传说中又好吃又干净的餐厅,说什么‘这里也能吃到你想吃的那些菜啊,这里还干净’巴拉巴拉的,你说她怎么就不明白,这些”南江用筷子敲了敲面前的盘子:“就是得坐在这种小店里,胳膊搁在油腻腻的桌上,脚踩在用过的纸巾堆里,在大把的辣椒花椒里挑出一个肉,才能吃出其中的真味呢!”

    南江之前一时紧张一时失落的,情绪大起大落的,现在吃到了念了许久的美食,又找到了能陪她吃路边摊的小伙伴儿,再加上几杯马尿下肚,和之前的洋酒一混,酒气慢慢上了头,南江胆子也放开了,情绪竟然隐隐有些失控。

    没想到,平时总是一派端得很稳的南江,就这么突然的放飞自我了。

    许赫言看着南江的转变,诧异了半晌,然后告诉自己,嗯,其实挺好的,很有点儿任侠之气……

    ……

    好吧,许赫言承认,自己委婉了、美化了。说白点,现在的南江,这话和动作就是带出了点儿街坊游民的无赖劲和抠脚大叔的糙劲儿。

    虽说女神的形象是有点儿幻灭了,但是他却喜欢现在的南江,亲切、生动,像顽童一般可爱,不像平时,知性的女总裁形象让他觉得冷漠疏离,无论他怎么努力地出现在她面前,努力地和她套近乎,都没法拉进两个人的距离。

    许赫言好感谢今天后来出现个那个英伦风的帅哥啊,如果不是他助攻,自己和南江姐姐没办法这么快变亲近吧。“姐,来,我们干一杯,谢你把你珍藏的美食宝地跟我分享。”

    南江一口干了杯里的酒,再给两个人满上:“有意思,你这小子懂事儿啊,来,再干一杯。”

    “姐今天也要谢你,之前把我从KTV拖出来。我当时真的是尴尬,走也不对,不走也不对,真是多亏了你啊。还有那班长,什么东西,亏我之前还对他印象挺好的,居然拖着我就往里走,想卖人情给师兄也不看看对象,我是能被慷他人之慨的人吗!还有那些同学,都是些什么人,还想看老子的好戏,门儿都没有!”

    许赫言没想到她实际上居然是个话这么多的女人,之前都被她装出来的高冷的样子骗了。

    “也没什么,我就是看不惯他们强迫你,再说了,在场的人,除了你我谁都不认识,我干嘛给他们面子,我又干嘛看他们眼色啊,当然是以保全你的利益为第一要务啊。只是,那个人是谁啊,为什么他一进来,大家就这种反应?”

    许赫言其实已经猜到七八成了,但好奇心让他忍不住想打探更多的详情和细节。看南江已经有五分醉意,就趁她说到那场面的时候壮着胆子问了。

    “他?我前男友。”南江想,有的毒瘤捂在心里太久了,不见天日阳光,总有一天会流脓的。趁此机会,把那些憋在心里的痼疾说给眼前这个仅有几面之缘,关系不算陌生人也还算不上朋友的人听,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我大二的时候和他一起的,你可能想象不到,他当时是学校里当之无愧的殿堂级男神,长得帅,成绩好,有教养,家世也很好,是那种富过了三代的真正的有钱人,而我,是一个灰扑扑的,朴素得就像一张一毛的旧钞票,躺在地上都不会有人看一眼的那种学生,从来不社交从来不参加活动,每天忙着在各种地方打工,我到现在都还不知道他当时是怎么瞧上了我。总之,他追我,我对他也蛮有好感,于是就在一起了。